为深入落实《全国档案事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部署要求,持续推进企业档案数字化、智能化建设,国家档案局正式启动“十五五”时期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(室)深化建设试点工作。通过迭代升级试点任务、拓展建设范围、创新应用场景,全面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与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,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档案支撑。
本次试点工作主要包含两大建设方向。一是开展新增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(室)试点建设,引导企业集团构建以总部为核心、下属所属单位为节点的一体化数字档案管理体系,打通层级壁垒、整合档案资源,形成全域贯通的档案工作格局。二是深化现有试点成果推广应用,在“十四五”试点建设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下属单位数字化建设覆盖面,拓宽企业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文件归档范围,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由点上突破向面上普及转变。
相较于“十四五”时期试点工作,“十五五”深化试点更加突出提质、扩面、增效、赋能。在目标任务上,首次将成果推广应用列为核心试点内容,明确提升集团下属单位数字档案馆(室)建成比例,同时新增“人工智能+档案”创新应用试点任务,鼓励企业在安全可控前提下,探索智能检索、智能整理、智能利用等新型应用场景,推动档案工作从数字化向智能化升级。在组织模式上,实行分级分类管理,中央企业试点由国家档案局统筹组织申报、评审和验收,地方国有企业、非国有企业集团试点由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实施,同时对前期无试点基础的地区强化专项业务指导,保障试点工作均衡有序推进。
本次试点坚持自愿申报、分类施策原则。针对不同企业基础实行差异化申报要求,未参与过“十四五”试点的企业集团,可申报新增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试点;已顺利通过“十四五”试点验收、具备成熟建设基础的企业集团,可申报成果拓展应用试点,实现分层培育、梯次推进。
据统计,“十四五”期间全国共有81家企业集团顺利通过试点验收,累计建成7094家数字档案馆(室),构建了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企业数字档案建设模式,有效夯实了企业档案数字化基础,助力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管理效能提升。
迈入“十五五”新阶段,企业档案工作迎来数智转型新机遇。深化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(室)试点建设,既是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硬性任务,也是企业盘活档案数据资产、提升治理能力、赋能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。下一步,各类企业集团将以试点建设为契机,持续完善一体化数字档案体系,拓展智能应用场景,规范电子文件全流程管理,充分发挥档案存史、资政、赋能、服务作用,全力助推企业数智化转型和数字中国建设。